毕业的我们必须要找一个工作了!所以我们必须知道什么是“三险一金”
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购房按揭时所用)
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1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2%。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工资基数就是上年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等工资性收入。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 0.5%;公司交纳部分 1.5%
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
特别注意,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领取:这个你应该比较关心,但是看了介绍,估计你的心都……
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特别注明:救济金就目前来说非常少,每月也就几百块钱,根据上面的年限,最长也就能领24个月的,还得保证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为5年以上。还不够你申请失业救济等一系列的手续费用呢!,所以尽量不要失业。
失业保险发放数量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8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0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91元。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 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类型
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算法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
(1)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办法是: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其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参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时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 200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以其退休当年至参保建立个人账户时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退休前一年至2005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2004年至参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一年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指数记为1.0(视同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也取一个指数)按上述办法计算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每年的指数后,将每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即为参保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3、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公式
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公式如下:
1、P基本=P基础+P帐户+P过渡(中人)
P基本—基本养老金
P基础—基础养老金
P帐户—个人账户养老金
P过渡—过渡性养老金
2、P基础 =(W在岗+Y指数)/2×N缴费×1%
W在岗—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N缴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累计12个月为1年)
Y指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与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即:
(1)Y指数=W在岗× n平均指数
n平均指数—参保人员本人截至退休当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其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参保建立个人账户时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
200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以其退休当年至参保建立个人账户时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退休前一年至2005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2004年至参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一年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指数记为1.0(视同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也取一个指数)。按上述办法计算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每年的指数后,将每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即为参保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即:
(2)n平均指数=(a0/A1+a1/A2+…a2006/A2005+a2005/A2004+…+a1995/A1994+∑)/Z
a0、a1、a2…a1995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前一年、前二年至1995年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当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若在当年1-3月份退休的,为职工1-3月份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若在当年4-12月份退休的,为职工4-12月份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A1、A2…A2005为参保人员退休前一年、前二年至2005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A2004…A1994为 2004年至1994年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指数和;
Z为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个数。
3、P帐户=Q/计发月数
Q—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4、P过渡(中人)= Y指数×N视同×X系数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上述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N视同—视同缴费年限
X系数—计发系数,按1.3%取值
医疗保险
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
其中个人账户(也就你的医疗存折)每月:(2%+0.8%)*2000=56元
其余部分都是统筹基金,交给社会,由国家统一分配
享受医疗保险保准:
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后退休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年限必须男满25年 ,女满20年(含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及2001年4月1日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职工缴费年限不足以上规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3月31日后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计算年限。退休时不足规定年限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但不享受基本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