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应附合的条件 发布于 2010-02-10 / 折腾 / 0 条评论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权利证书; 取得《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筑的资金已达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25%,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定为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房住宅外销许可证》